信息披露的質量直接決定了市場約束機制的有效性。近期,債券市場個別違約事件也側面反映出目前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還需要進壹步完善。
12月28日,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聯合制定的《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發布,首次統壹了公司信用類債券各環節的信息披露要求。
首次對債券違約等特殊情形信息披露進行規範
值得註意的是,《辦法》首次對企業被托管或接管、轉移債券清償義務、債券違約等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進行了規範,保障信息披露連貫性。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下稱“會議紀要”)首次明確企業進入破產環節後,企業信息披露義務由破產管理人承擔。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表示,為與會議紀要做好銜接,《辦法》專門增加了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的具體信息披露安排。
《辦法》第24條規定,債券發生違約的,企業應當及時披露債券本息未能兌付的公告。企業、主承銷商、受托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企業財務信息、違約事項、涉訴事項、違約處置方案、處置進展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重要信息;第25條規定,企業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或破產管理人應當持續披露破產進展,包括但不限於破產申請受理情況、破產管理人任命情況、破產債權申報安排、債權人會議安排、人民法院裁定情況及其他破產程序實施進展等。
《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條要求:企業發行債券時應當披露治理結構、組織機構設置及運行情況、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運行情況;企業應當披露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資產、人員、機構、財務、業務經營等方面的相互獨立情況。
“對企業的獨立性提出要求,可以解決目前信息披露領域的壹些重點和難點問題。”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表示,要高度警惕違約企業發生虛假信息披露,或者是欺詐發行甚至是惡意“逃廢債”等違法違規行為。這些行為對 社會 環境、對金融市場的信用質量都會產生極大的破壞作用。人民銀行下壹步將會同發改委、證監會等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職責,進壹步加強債券市場的法治建設,強化市場紀律,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強化債券市場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和信用評級體系,推動債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更加 健康 發展。
解決信息披露領域諸多難點
當前,我國公司信用類債券主要包括企業債、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這三種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並不完全相同。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辦法》有利於統壹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優化信息披露流程和要求、增強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度,對於完善債券市場基礎制度、推動債券市場持續 健康 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內容上來看,《辦法》解決了目前信息披露領域的諸多痛點、難點。可總結為“四個統壹、三個明確、兩個提高和壹個監督”。
四個統壹,即統壹信息披露基本原則;統壹信息披露義務人;統壹企業、中介機構的信息披露要求;統壹存續期重大事項認定標準及披露要求。
針對此前不同券種對重大事項認定標準不壹的問題,結合新《證券法》有關規定,《辦法》第十八條明確了22項可能影響企業償債能力或投資者權益的重大事項。例如,企業轉移債券清償義務、企業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等,企業喪失對重要子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等。
三個明確是指,明確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範圍;明確特殊狀態下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自律組織及相關基礎設施機構的要求。兩個提高則是指,壹是提高募集說明書和定期報告的規範性;二是提高投資者保護力度。
“募集說明書、定期報告作為投資者分析債券投資價值的重要信息來源,為提高其信息披露質量,同時強化募集說明書作為債券基礎性文件的法律約束力,《辦法》首次從格式、內容、投資者類型等維度統壹了募集說明書、定期報告的編制要求,在降低因規則不壹致而帶來的披露成本的同時,提升債券跨市場發行便利性,提高投資者保護力度。”上述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壹個監督是指,《辦法》以債券市場統壹執法為基礎,建立“行政手段+自律措施”的懲罰體系。《辦法》明確,在跨市場統壹執法的基礎上,公司信用類債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違反《辦法》規定的機構和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等監管措施,市場自律組織可以按照自律規則對企業、中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違反自律規則或相關約定、承諾的行為采取自律措施。
統壹監管
近年來,我國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快速發展,市場參與主體和產品不斷豐富,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規模穩居全球第二,在服務實體經濟、優化資源配置、防範化解風險、推動對外開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同推出了壹系列深化改革發展、推動規則統壹的有效舉措。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會議紀要,針對三類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活動所引發的三類民商事糾紛案件的審理問題統壹裁判尺度,完善統壹的市場化、法治化違約債券處置機制。
此後,人民銀行、證監會聯合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第7號)》,同意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開展互聯互通合作。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強調,《辦法》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完善債券市場法制,促進資本市場 健康 發展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又壹重要工作成果。
公司信用類債券是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在服務實體經濟、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