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職稱;
2、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3、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貯存條件;
4、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
5、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專業指導、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還應當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保證經營的產品可追溯。鼓勵從事第壹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條
按照醫療器械風險程度,醫療器械經營實施分類管理。
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壹類醫療器械不需要許可和備案。
第九條
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職稱;
(二)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三)與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貯存條件;
(四)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
(五)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專業指導、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還應當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保證經營的產品可追溯。鼓勵從事第壹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