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
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打擊涉疫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行為的
告知書
為全面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經營管理,翠屏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在全區範圍內嚴厲打擊擾亂藥械市場經營秩序的違規、違法和犯罪行為,凈化藥品市場秩序。現就相關情況告知如下:
壹、嚴禁個人以任何形式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
藥品、醫療器械屬特殊商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經營藥品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屬第三類醫療器械。凡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均可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但經營方式僅為零售的,不得從事批發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銷售假劣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10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以及單位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並處所獲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罰款,終身禁止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二、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正規渠道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藥械質量安全無法得到保證,且由於個人隱私限制,追溯和維權存在較大困難。在此提示消費者通過合法渠道、正規藥械經營單位購買藥品醫療器械,並保留銷售憑證作為維權依據。
三、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持續加大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全鏈條全環節監管執法力度,針對涉疫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日常檢查、監督抽查、投訴舉報、網絡監測等渠道發現的問題線索追根溯源、壹查到底;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予以立案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對遇到的非法銷售藥品醫療器械,涉嫌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情形,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同維護全市藥械安全和市場經營秩序。
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
宜賓市翠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