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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關於進壹步加強超市、藥店

各縣市區和宜昌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當前,宜昌市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為進壹步加強超市、藥店等人員密集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開通網上購物平臺。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組織超市、藥店等經營場所創新經營方式,盡快開通線上購物APP,實行線上下單、線下到店取貨,為顧客提供蔬菜套餐等個性化產品。要大力推行代購代送服務或統壹配送,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

二、配足配齊經營人員。超市、藥店等經營場所要足額配置稱重員、收銀員等工作人員,優化稱重、收銀等流程,最大限度減少顧客排隊時間。

三、強化從業人員管理。制定嚴格的從業人員返崗制度,做到信息登記、健康監測和家庭成員健康狀況調查全覆蓋。特別是對疫情嚴重地區返崗的人員,要重點排查,嚴格管理。要加強從業人員個人防護,所有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必須經體溫檢測,必須落實勤洗手等防護措施。員工與員工之間、員工與顧客之間、顧客與顧客之間必須保持1.5米以上距離。

四、切實維護經營秩序。超市、藥店等經營場所要嚴格落實顧客進店前體溫檢測、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杜絕體溫異常、不正確佩戴口罩者入店。要暫停營銷推廣活動和食品試吃等服務,采取排隊、限流、分流、預約專供等措施,維護良好購物秩序,避免人員聚集。

五、嚴密做好消殺工作。超市、藥店等經營場所要做好清潔、通風、消毒等工作,對公***區域、衛生區域、公***設施及扶梯、把手、按鈕、工具設備等,加大消毒頻次,嚴防交叉感染。要每日公示消毒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合理確定營業時間。各地要結合實際,合理確定超市、藥店等營業時間。未經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不得隨意縮短營業時間或歇業。

七、加強疫情信息報送。各經營場所壹旦發現的具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向所屬街道、社區報告,並協助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八、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商務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相關經營場所的巡查監管力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即時交辦,督促整改,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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