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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社局出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10條政策舉措

應對新冠肺炎,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難關,2月13日,市人社局出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10條政策舉措。

1.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落實各項放寬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簡化程序,確保穩崗返還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2.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經批準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壹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3.實施技能提升補貼。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技能提升補貼。

4.增加就業補貼。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落實省政府規定的2000元/人的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5.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6.延時養老金辦理。因受疫情影響,對於未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7.開展網絡求職招聘服務。疫情防控期間,暫停舉辦現場招聘會,將轉為網絡招聘會。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單位和有求職需求的求職者可以登錄湖北公***招聘網、“湖北公***招聘”微信公眾號以及各級人社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在線招聘信息發布、查找崗位信息。

8.疫情防控期間的工傷認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抗擊疫情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視同為工傷。

9.加強求職心理疏導。組織有經驗的職業指導師,心理咨詢師和高校心理學教師,推出在線咨詢指導課,開通心理熱線。為企業上門服務,開展網上求職心理疏導。

10.推行各項業務網上辦理。公告網上辦理事項清單,就失業登記、用工備案等業務盡量選擇湖北省政務服務網等“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途徑。對不必急於辦理的事項,待疫情解除後再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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