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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流程是什麽

法律分析: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針對四種不同情形具體移出流程如下:1、因過期未按規定時間報送年度報告標記異常的,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2、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標記異常的,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後,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3、因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標記異常的,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義務後,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4、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標記異常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攜創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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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好,壹級建造師增加還需要現場審核嗎?

    附加項按新考生辦理,需要現場審核。

    二級建造師申請加項需要什麽條件?

    1,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並在其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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