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以微信群傳遞關鍵信息,風險過大

以微信群傳遞關鍵信息,風險過大

12月6日淩晨,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電務段兩名正在上線施工的職工被0G383次高鐵列車撞軋身亡。事故原因是車間內壹名幹部用微信群發送推遲上線作業時間命令後,沒有確認作業班組回復命令,導致了命令漏傳。(《新京報》12月8日報道)

通常情況下,上級的作業命令都是由系統層層傳遞的, 而這名幹部放著內部通訊系統不用,反而選擇以微信消息的形式傳遞命令,過後也沒有確認信息是否傳達到位,實在是對待工作缺乏嚴肅態度和責任意識的體現。微信工作群雖然有隨時隨地發布消息的及時性與便捷性,但其對於牽扯到需要及時反饋的生產安全和重大事項的指令的傳遞是很不利的。

微信工作群在面對大量信息時反而不利於提高交流的效率。壹連加幾十個微信工作群,是很多上班族和基層工作者的常態:曾有媒體報道,中部某縣壹名大學生村官曾“被加”了120多個微信工作群。如此之多的微信群同時運作,進行消息收發活動,個體需要處理的信息量是巨大的。而且微信工作群除了上級發布的任務和指示之外,都是下級類似“收到”的確認回復或關於某項工作的詢問和匯報,很多信息與接受者個人都不直接相關;此外,上級在發布任務和通知時,也會出現重復提醒或是臨時變更的情況,直接削弱了信息的有效性,出現信息冗雜的問題。

針對上述情況,很多人會習慣性地開啟群消息免打擾的設置,但同時也增加了關鍵信息被忽略的可能性。未提醒全體成員,未及時查看新消息,或不習慣經常查看手機等因素,都影響著微信交流的效率;更何況像鐵路公司這樣的特殊行業,對於工作的嚴肅與嚴謹要求都很高,以微信將重要指令發給正在忙碌作業中的員工,顯然不可行。微信工作群是公司內部交流的主要平臺,但若使用不當,反而會與其初衷背離;所以如何發布,管理微信工作群內的信息,如何平衡微信與公司內部其他通訊工具使用之間的關系,避免因重要消息漏傳或誤報而造成的重大損失,是我們必須關註的問題。

在新媒體時代,個體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制造者和傳遞者,不管是發布,傳播信息還是方式的選擇,都要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可能的影響與後果。這就需要個人具備相應的媒介素養,尤其是作為壹名信息傳播和生產者的素養。對於特殊工作,專用通訊系統比微信群更直接、更有效;如果不了解他們各自的性質以及信息傳遞的效果,隨意在二者間進行選擇或切換,將後患無窮。

微信群在日常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需要重新審視:它的確是壹個便捷的平臺,但並非對所有工作來說都是足夠專業與嚴肅的,因此不能過度依賴;還需避開微信使用可能引發的問題或事故,莫讓微信變“危”信。

時間:2019年12月

  • 上一篇:醫保管理人員的職責
  • 下一篇:銀行匯款多長時間到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