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者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當地標準的;
2.租房者家庭收入低於法律規定的標準;
3.外來務工人員需要在當地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後才能申請;
4.申請人在本市有常住戶口5年以上;
5.申請人必須是低收入家庭或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公租房的申請程序有哪些?
1.檢討租金的分配。第壹,審核妳的條件是否符合申請公租房的相關政策;
2、受理時,申請材料提交後,申請受理單位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
3、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初審機構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
4、復審時,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審意見;
5、公示,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上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信息,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6、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