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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工作人員可以通過信用卡查詢我的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提供,也不能泄露。

因為按照銀行現行政策,開銀行卡需要提供在職證明、居住證明、消費記錄、實名登記系統中的電話卡、公積金存款或社保存款明細,銀行人員還會審核用戶在淘寶、JD.COM等平臺的收款信息,姓名、手機號、地址等信息要與開戶信息壹致。從銀行釋放的信號來看,個人銀行開戶業務正在收緊。不僅是某銀行采用了新的個人開戶業務流程,這種現象在銀行業已經非常普遍,各大銀行都在加強個人開戶業務的辦理規範。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提供查詢的組織都是非法的。

公民個人信息壹般包括姓名、職業、職務、年齡、血型、婚姻狀況、宗教信仰、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手機用戶的手機號碼)、身份證號、信用卡號、指紋、病史、電子郵箱、網上登錄賬號和密碼等。

2.根據我國隱私條例,自然人有權控制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

《居民身份證法》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

凡是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個人信息,都可以成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對象。

隱私的主要類別如下:

1,個人生活自由

權利主體應當根據自己的意誌從事或者不從事與公眾利益無關的活動,不受他人的幹涉、破壞和支配。

2.機密消息

個人信息,包括所有個人信息和數據。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征等。

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信息。比如,不允許公民窺探公民的身體、日記等秘密部位,不允許未經他人同意,泄露財產狀況、社會關系等不為外界所知或公開的私人事務。

3.對個人通信保密的權利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和討論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制度的發展與現代傳播的發展密切相關。隨著信息處理和傳輸技術的快速發展,個人通信的內容很容易被竊聽或竊取。因此,個人通信的安全成為隱私的重要內容。

4、個人隱私權

權利主體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誌使用自己的隱私,從事各種滿足自己需要的活動。比如用個人的生活手段寫自傳,用自己的形象或身體繪畫或攝影。這些活動不得非法幹涉,但隱私權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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