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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南海公司破產審計案的歷史意義

原因之壹是南海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

股份公司作為公眾公司,信息披露是與公眾溝通的最基本形式。股票價格的形成是以真實信息為基礎的。如果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不實,故意誇大公司業績或經營狀況,會造成投資者盲目投資,股價異常波動,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南海泡沫事件”是南海公司為了賺錢,故意編造關於公司的虛假信息,給投資者描繪了壹幅金色的畫面。事實上,這幅承載著投資者致富熱情的畫面,就像水中的月亮,鏡中的花壹樣虛幻。最終,它只能成為柯南的壹個夢想,因為公司運作的真相暴露了。許多其他效仿南海公司的股份制公司也未能逃脫幻滅。

第二個原因:英國政府的態度不理性。

雖然證券市場本身具有壹定的調節股價形成的能力,但政府監管仍然不可或缺。英國政府對南海泡沫事件的態度是非理性的,從事件前的“過度放縱”到事件後的“死亡”,從壹個極端走向另壹個極端。

在南海泡沫事件之前,英國政府對南海公司的過度縱容,使得南海公司為日後的高價股票發行活動制造了“名聲”,也給公眾投資者留下了南海公司是政府“寵兒”的印象。南海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認購了高達654.38+00萬英鎊的政府債券,從而獲得了英國在南美海岸的貿易壟斷權。這個時候,英國政府應該預見到,像南海公司這樣影響力越來越大的股份公司,應該真正公布其經營信息,否則壹旦公司形成氣候,股票發行規模擴大,虛假信息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害將不堪設想。但英國政府沒有盡到這樣的監管責任,反而讓南海公司大肆吹噓,吊足了投資者的胃口。而且南海公司溢價300%甚至400%發行股票時,英國政府並沒有根據南海公司的實際盈利情況及時制止。相反,引人註目的是,議員甚至國王都爭相購買南海股份,以至於南海公司的股票在短短十個月內出現時,從100多英鎊飆升至1000英鎊,暴跌至100英鎊。

南海泡沫事件後,英國政府通過了《泡沫法案》,在壹定程度上遏制了泡沫的復發,但取締了股份公司,嚴重抑制了股份公司的發展。泡沫法規定,未經合法授權組建任何公司和擅自發行股票都是違法的,股份公司壹般不具有法人資格;嚴懲非法證券交易,從而保護股東和社會利益。然而,實際上通過的法案故意使其難以采用法人形式,從而走向了另壹個極端。賬單壹直持續到1825。在壹百年的時間裏,公眾對股份公司的氣味變得蒼白,並避免股票交易。由此可見“泡沫法案”對英國股份公司發展的負面影響。

第三個原因:大眾在股票投資上的極度不理性。

在對巨大財富的渴望中,大眾的理性防線徹底崩潰,完全被股份公司發布的消息所牽引,迷失了方向。當大眾不再考察股份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再區分股份公司的經營範圍,只為股價的壹時上漲而購買股票時,他們的投資行為就演變成了壹種投機行為。無論股票的價格有多高,無論它是否已經偏離了公司的基本價值,只要他們相信它會繼續上漲,公眾就會不顧壹切地買入。在這種欲望的支配下,大眾再也無法談論股市的基本情況,再也無法客觀預測投資的後果。他們的行為只會讓股價越來越高,泡沫越來越大,等待他們的只能是非理性泡沫的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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