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務異常清單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吊銷營業執照
對長期關閉不進行年度報告或納稅申報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依法予以撤銷。營業執照壹旦被吊銷,企業法人資格將不復存在,不能再以企業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三。納稅義務
即使企業倒閉,也需要按時報稅。如果妳沒有按時申報或納稅,妳可能會面臨稅務機關的處罰,包括罰款和滯納金。
第四,法律責任
未依法註銷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總而言之:
營業執照辦理後,企業應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及時辦理註銷手續。長期不經營,不僅可能導致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吊銷營業執照,還可能涉及稅務和法律責任。所以企業要註意自身管理,保證合規。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17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211條規定: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