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撤銷變更登記決定,公司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營業執照丟失公示需要幾天
營業執照丟失公示壹般需要1天。營業執照壹般當天即可補辦好,帶上經營者的身份證、租賃協議、原房產復印件,零錢,還有營業許可證到當地工商進行補辦,壹般當天即可補辦好,拿到補辦的營業執照,若因其他復原因有所延遲也能在壹個月內拿到補辦好制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副本丟失可能會導致其他人濫用,造成利益損失,嚴重者甚至會危害公司利益或名營,可以向相關工商部門申請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