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變革過程:
(1)攜帶全部材料到公司註冊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證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內領取新法定代表人的證照;
(二)攜帶全部資料到質監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領取;
(3)到稅務機關變更登記證明,涉及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問題。需要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取得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新的股東和法人必須出具新的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賬戶,變更公司作為法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和公司信息。公司營業執照為三證合壹的,不需要到質監總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和稅務部門登記證變更。
二。營業執照變更法人需要哪些資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法人變更營業執照應提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復印件若幹份;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經營者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企業登記機關代理的,還應當提交企業登記機關的營業執照;還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辭職或解聘證明。
三、公司法人名稱變更流程
公司股東會形成文件變更名稱和法人,在工商局填表,營業結束查詢是否可以變更名稱,然後去技術監督局辦理代碼證,最後去稅務局辦理變更。申請程序:
(壹)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根據《公司法》中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公司章程發生變更的,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公告;
2.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要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須提交租賃協議,協議期限須在壹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5.變更法定代表人: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復印件(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
(6)股東變更:妳了解公司。需要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繳款憑證、新股東執照復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六)局方出具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IC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