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貸款申請信息: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或企業法人年檢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證明、個人在經營單位分紅證明、租金收入、最近半年在工商銀行或其他銀行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壹般金融資產證明等。;
4.能夠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主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材料;
5.抵押財產的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財產的人(包括財產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6.貸款有擔保的,應提供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個人經營性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裝修商品房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流程包括咨詢、提交材料、簽訂合同、審核後按程序放款、歸還貸款、清算後註銷抵押。
個人經營性貸款面向符合我行個人經營性貸款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臺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個人獨資/合夥/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合夥人或主要自然人股東。法人不是企業主要合夥人、實際控制人或股東的,不符合個人經營性貸款辦法的對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