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備境內企業法人資格條件;
(二)法定代表人無走私記錄;
(三)無因走私違法行為被海關撤銷註冊登記許可記錄;
(四)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所必需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
(五)海關監管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申請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壹)《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三)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
(四)其他與申請註冊登記許可相關的材料。
申請人按照本條第壹款規定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同時向海關交驗原件。
報關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其分支機構所在地海關提交驗原件。
(壹)《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二)報關企業《中華人民***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四)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復印件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
(五)海關要求提交的其他備案材料。
經審查符合備案條件的,海關應當核發《中華人民***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