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有應用;
2.顧名思義,合夥企業至少要有兩個股東,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3.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合夥企業。壹是個人獨資企業註銷。本公司相關註銷完成後,合夥企業兩人需要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合夥企業登記。
其中,合夥企業變更前必須準備以下資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合夥企業章程;
3.各股東的出資證明;
4.提供固定場所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說明變更原因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名稱及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
2.合夥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期限;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
6.執行合夥事務;
7.加入和退出;
8.爭端解決方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10,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