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員工每周期(比如月、季、半年)上報社保公積金繳納信息。
社保和公積金的繳納信息可以比較直觀地證明員工與新單位之間可能存在勞動關系,從而判斷新單位是否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關系。但在實踐中,這壹方法並非萬能,有很多方法可以遮蓋真實的用工單位,比如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用工,采用名義掛靠的方式繳納社保公積金等。所以這壹方法要結合其他方法***同實施。
2、工商信息查詢
獲悉員工新的用人單位後,可通過工商信息查詢的方式查詢其業務範圍,以判斷是否存在競爭關系。查詢途徑主要包括: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其他壹些商用查詢網站(比如某查查)。
若員工以成立新公司的方式從事與用人單位相競爭的業務,則可通過查詢工商信息,看員工是否為新公司的股東,是否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職務,從而證明員工與新公司之間的關聯。
3、關註員工個人的社交媒體
具體而言,可關註員工的微信朋友圈、微博、知乎、頭條號等社交媒體,查看員工離職後是否發送或轉發過與新單位相關的信息。從而證明員工已入職新單位。必要時可采取公證的方式以增強證據的證明力。
4、采用假扮或者臥底的方式追蹤驗證
方式方法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多樣,比如可假扮快遞人員、咨詢人員、客戶獲取競業限制員工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取員工名片,或員工新單位印發的載有員工身份信息的宣傳內容或刊物或文稿等,以證明員工確實就職於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