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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企業獲得線路經營權需要具備哪些相應的資質?

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監管的主要內容_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管理

壹、線路經營權管理

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是指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授予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規定期限內經營指定的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線路的權利。標準化線路管理制度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市場準入和公共資源公平合理配置的基本制度,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加強運營監管的重要抓手,可以促進企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1.線路管理權限的訪問管理

目前,我國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商獲得線路經營權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政府直接審批授權;二是政府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授予。第壹種方式沒有明確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排他性特征不明顯;第二種方式明確了城市公交線路資源作為國有資產的屬性。

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可以分離的,市場化運營只是改變了線路經營權的實現形式,並沒有改變其產權。

要取得線路經營權,運營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資質。主要包括: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和設施;有符合要求的營運資金;有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服務要求的駕駛員;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其他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有健全的運營服務和安全管理體系。

為促進企業加強運營服務管理,提高運營服務質量,促進行業適度競爭,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需要有壹定的經營期限。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期限需要延長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請延期。比如,根據《上海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線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共汽車電車線路的期限不得超過8年。

2.授予線路經營權的原則

線路經營權的授予主要依據企業具備的運營服務資質條件,同時根據公共交通運營服務的特點和要求,體現以下原則:

壹是有利於線路平穩有序運行。對運營服務好、線路經營權到期的企業,優先安排新增線路經營權,確保線路運營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是有利於區域的相對集中運營。鼓勵特定區域內經營業績優異、經營服務優秀、具有相對規模優勢的企業通過重組兼並實現相對集中經營,並優先在該區域內進行條線經營。

第三,有利於網絡的優化和調整。應支持現有線路的運營商優化和調整線路,以通過用其他線路運營商替換線路經營權來滿足規劃要求。

3.線路經營權的評估

線路經營權評估是線路經營權的主要內容。監督企業取得線路經營權時確定的客運服務和行車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加強對線路經營權的考核,是完善線路經營權管理制度,提高運營服務質量的重要手段。

線路經營權評價標準的內容壹般由基本運營條件和管理要求兩部分組成。基本運營條件包括線路車輛配置、服務設施、場地設施、人員素質等方面的規定;管理要求包括運營服務、安全行車、車輛設施、車站運力秩序、票務管理、投訴處理、規章制度遵守情況、社會評價等。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客運市場的變化和運營服務的要求,適時修改考核標準。

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公布的考核標準,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對企業的運營和服務狀況進行年度評價,並充分重視乘客、信訪和新聞媒體報道等社會意見。可以邀請乘客代表和新聞媒體參與評議。

4.線路經營權的退出管理

經考核鑒定,線路經營者達不到線路運營要求的,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經營。整改期滿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取消線路經營權。

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的退出管理是壹項政策性很強的行業管理工作。在操作過程中,既要嚴格規範,又要安全有序。特別是退出業務的企業,要妥善處理資產評估、人員安置、運營銜接等相關事宜。新授權的經營單位要優先安排原在這條線路上運營的司機、售票員、調度員。

二、日常運營服務監督

加強城市公共交通日常運營服務管理,完善運營服務標準,督促運營企業不斷提高公共交通服務質量,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經濟、可靠的客運服務,是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基礎和保障。

1.主要內容

(1)網絡和線路管理。線路的日常運營管理是指根據城市公共交通線網規劃,編制和確定實施方案,包括線網優化調整、新建居住區線路匹配、復線控制、線路停駛和終止、線路長度控制、公交專用道管理等。

(2)場地設置和管理。包括:站點布局、首末站設施管理、首末站日常管理、站名規範化管理、公交站牌服務信息化管理、候車設施管理、臨時公交站牌管理等等。

(3)運營車輛和車載服務設施的管理。包括:車輛技術要求、車輛服務設施配置要求、車輛日常維護要求等。

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對營運車輛實行年檢制度,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營運車輛不得用於線路運營。

(4)票務管理。行業票務管理主要包括票價制定、售票員售票、取票、核算、統計等相關工作的要求。政府物價部門核定運價標準,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據此對票價進行檢查監督,審核企業提出的票價調整申請,會同物價部門組織聽證。

運營企業應嚴格按照政府批準的運價收費,並向乘客提供經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稅務部門批準的統壹票據;確需調整票價的,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後實施;在運營過程中,列車員或司機應監督乘客按規定購票(投幣或刷卡),正確識別和處理違規乘車行為。

(5)運營計劃管理。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對線路交通運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線路投入運營前,運營企業應當根據運營要求和客流情況編制線路運營計劃,規範線路走向、停靠站點、開閉車時間、車輛配備數量、車輛發車時間間隔等。,並報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批準後組織實施。

(6)員工服務運作的規範化管理。包括對運營企業駕駛員、售票員、調度員等現場服務人員在規範著裝、服務用語、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2.建立服務監督評估機制

為加強公共交通日常運營服務的規範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應根據各地行業運營管理實際,探索建立有效的日常運營監督管理機制。

(1)建立健全服務標準監督檢查體系。壹是要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的行業檢查。特別是要加強現場監管執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等技術手段,加大行業檢查力度,提高執法監管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二是推動企業自我管理和行業自律。特別是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相關職能,通過行業協會的紐帶、組織和教育功能,強化行業和企業的自律意識,提高規範服務水平。三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可以通過巡邏組、乘客投訴、媒體監督等方式,形成全社會關心和關註公共交通規範服務的合力。

(2)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日常運營服務社會評價考核機制。壹是要引入社會中介組織,建立行業服務的社會評價機制。在服務標準的制定、實施、監督和評估中,應通過適當的機制,引導專業、權威的社會中介組織積極參與並充分發揮作用。二是建立嚴格的服務考核機制。服務標準通過適當渠道得到社會的評判和認可後,政府對公共交通服務的監管也以此為依據,根據企業的服務水平,決定線路經營權的授予和財政補貼、補償的數額。企業還按照社會公認的服務標準提供公共交通服務,規範內部服務供給考核體系,以服務水平為主要指標考核經營者和駕駛員,完善日常服務考核程序和數據管理。

對於企業服務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應當成為評價公共交通線路管理和企業經營者綜合管理績效的有效手段。根據考核指標權重的不同,制定具體甚至量化的考核標準,這樣才具有可操作性和權威性。

三。運營成本的監督和審查

所謂運營成本監審,是指政府有關部門合理界定企業運營收入和成本範圍,制定公共交通行業單位成本標準,科學測算、審核和評價企業運營狀況,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運營成本,以促進公共交通企業成本控制和規範收入。同時為政府部門評估公共交通行業運營狀況、完善配套政策提供依據,這也是建立合理的公共交通補貼機制的需要。

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公益性行業,票價應該由政府控制,不適合實行完全市場化的定價方式。近年來,隨著油價和車輛更新壓力的不斷加大,我國公共交通企業普遍存在生產經營費用難以彌補的問題,甚至日常經營都面臨不同程度的困難,影響了公共交通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政府應該通過補貼和補償的方式給予適當的支持,以保證公共交通服務的正常運行。這是公交行業實施成本監審制度的迫切需要。通過成本監審,督促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規範公共財政補貼,執行合理的行業扶持政策和價格政策,提高政府行業監管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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