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生產儲存裝置整體拆除是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壹項涉及面廣的安全系統工程。行政層面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環保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運輸部門。在整體拆除過程中,有被拆除企業(業主)、工程監理單位和拆除施工隊,因此統壹領導、相互配合、各負其責是化工企業安全整體拆除的根本保證。近年來,化工企業生產裝置整體拆除過程中事故頻發。如何確保化工企業裝置整體安全拆除和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對於探索和研究壹套安全管理方法具有現實意義。
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化工企業生產儲存裝置整體拆除和化工企業正常生產儲存中的設備維修,安全管理類別不同,安全處置程序也不同。安全管理涉及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在安全處置過程中,被拆除的化工企業(業主)是主體,要加強主體安全責任的落實。首先,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向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監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備案,並接受其監督檢查。拆除前要與拆除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履行* * *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各項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在拆除過程中,鍋爐壓力容器的拆除、出售或搬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防止上述變更發生事故。在拆遷過程中,還涉及到國家電網管理部門,申請停止、保留或另設小功率電源進行大功率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