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拍賣行,即“法院拍賣房產”,是由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業主)無法履行借款合同或清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名下的房屋,以拍賣所得清償債權。在這個過程中被拍賣的房子就是拍賣行。
關註焦點
受訪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實際拍賣行產生糾紛的比例並不高,但由於市場熱度高、涉案金額大、約束事項多,很多糾紛容易成為輿論焦點。
難退難協調:法院執行面臨頑疾。記者了解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執行法院有騰退房屋的義務。然而,現實中,依法拍賣騰空房屋壹直是基層法院執行的難點。
信息分散,難以窮盡。司法實踐中,合法拍賣行涉及的信息比較分散,如各種稅費拖欠、非司法糾紛、違法建設等。,屬於很多部門的管理。
市場秩序有待改善。記者調查發現,壹些城市的合法拍賣房屋市場存在“黑中介”。他們打著服務司法拍賣的幌子,向購房者收取幾十萬元的定金,然後通過為其辦理虛假房產證,或者聲稱房屋拍賣失敗,定金不退等方式,直接將錢據為己有,導致購房者“空房子、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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