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境外投資備案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等投資主體,以投入貨幣或有價證券、實物、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產獲得境外企業的股權進而獲得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且公司成立期限滿壹年;企業資金、人員、技術和管理上具有優勢,公司的盈利超過投資金額;企業在國內無違法記錄,資信良好等。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向發改委立項申請: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後,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向商務部審批申請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後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
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後,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