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政府服務網,點擊所要辦理執照的管轄地區;
2、沒有賬號的選擇註冊,有賬號的直接登錄;
3、進行企業名稱預先自主登記;
4、下載承諾書並簽字;
5、點擊企業開辦按鈕;
6、設立登記,填寫預先核準通知字號和核準通過的企業名稱;
7、填寫企業信息。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壹)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五)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第三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準予登記註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註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