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準則。法律是現代文明國度裏保障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最有力手段。盡管我國現行法律中對企業社會責任有壹定的要求及規範,但這些條款仍然比較寬泛,缺乏強制性力度,如《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盡管其中規定了上市公司應承擔社會責任並對其社會責任信息予以披露,但這仍屬行業自律規範,沒有強制性的法律義務。因此,我國應加快對社會責任會計的立法腳步。
會計準則作為會計工作的標準,起到了規範會計核算、提供真實完整會計信息的作用。因此,還應建立與社會責任會計有關的會計準則和規範,要求企業必須按照準則和規範的要求去計量、核算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並對其進行全面披露。
2.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意識決定行為,必須要用精神層面的思想觀念來完善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性,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給企業的行為以明確的價值觀念指導。同時,要加強社會輿論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在網絡發達的當代,社會輿論的指向性對企業的行為有著重要的影響。壹方面,新聞媒體應廣泛宣傳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同時可以突出宣傳壹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使其具有示範作用,促進人們將企業社會責任放在壹個更重要的位置上。另壹方面,社會輿論應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現象加強監督,對沒有履行社會責任甚至觸碰法律和道德底線的企業要及時予以曝光譴責,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以促進各方面對有不良行為的企業加以指導糾正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