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填寫《企業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登記表》(壹式兩份,以下簡稱登記表)。
二、申報管理部門單證受理崗受理登記(單證采用結果輸入法,不流轉審批),打印《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給企業,同時將其中壹份登記表退回企業。ctais系統默認開票限額為10000元,企業月票購買限額需要通過稅務行政許可-票種審批申請辦理。
三、企業持《特種設備采購通知單》,持《通知單》和《登記表》進行初次發放;
四、企業發放崗根據《企業專用設備發放通知單》和《登記表》,在《特種設備發放登記表》中登記金稅卡號和稅控ic卡號,發放完成後,將《登記表》、《通知單》等相關發放資料歸檔。
主管稅務機關在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子系統辦理專用設備初始發行時,開票限額設定為10000元,並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月票購買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