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表是個人或企業在地稅增值稅為零或地稅增值稅不為零時必須填寫的表格。填寫時,應當如實填寫。1.地稅增值稅零申報單如何填寫1,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二欄填寫本月認證發票數、金額、稅額,其中:本期認證壹致,本期申報抵扣;2.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3欄“前次證明壹致,本期申報抵扣”中填寫上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第2欄和第3欄合計為第1欄“(1)符合認證要求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3。如果本期沒有其他抵扣項目,則12列“本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為1列數據。2.增值稅申報表如何填寫1,稅款所屬時間,具體起止年月日要填寫;2.填寫表格的日期;3、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號;4、行業,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小行業填寫;5、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單位全稱;6.法定代表人姓名;7.註冊地址;8.生產和經營地址;9、銀行及賬號,填寫納稅人的銀行名稱和納稅人在銀行的結算賬號;10,登記類型,根據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內容填寫;11,電話號碼,填寫可以聯系納稅人的常用電話號碼。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申報地方稅,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享受減稅、免稅的納稅人,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按月分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當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分壹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繳納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次月壹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法律客觀性: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所有人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號碼;(二)住所和經營場所;(三)註冊類型;(4)核算方法;(五)生產經營方式;(六)生產經營範圍;(七)註冊資本(資金)及投資總額;(八)生產經營期限;(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