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市、縣或落戶情況;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根據第2、3、4項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長春住房公積金簡介:
長春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成員為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建設(房地產管理)、房改、財政、人民銀行、審計等相關部門代表及相關專家,占三分之壹;工會代表和工人代表占三分之壹;單位代表占三分之壹。
2002年8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和《長春組委會關於成立長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長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長春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局級事業單位。目前,該機構共有65,438+00個辦公室,包括辦公室、人事辦公室、資金歸集辦公室、個人貸款辦公室、資產保全辦公室、檢查辦公室、會計辦公室、法規辦公室、信息辦公室、貸款擔保辦公室。有壹汽、南關、南湖、鐵路、朝陽五個副中心,還有農安、德惠、玉樹、九臺、吉林、圖們、通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0。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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