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子承兌匯票的其他功能
雖然說電子版的承兌匯票只能在網絡上轉讓,但其功能和紙質承兌匯票並無差異,都具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等相應的功能。在入賬時,我們可以打開以前接收票據的列表,選擇相應的電子承兌匯票,在電腦上直接打印下來就可以作為入賬憑據了。另外提醒大家,收到紙質票據也要及時打印哦。
二、銀行承兌匯票操作流程是什麽
(壹)申請條件
1,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持有經年審有效地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在信用社開立結算賬戶(原則上要求開立基本結算賬戶),並有兩年以上的結算業務往來。
3,承兌申請人與匯票收款人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
4,與信用社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5,資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資金來源和能力。
6,必須在我社存有不低於匯票票面金額50%的保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同時,就敞口風險即匯票金額剔除保證金後的余額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擔保。
(二)辦理要求
1,最低保證金繳存不低於50%;
2,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3,出票人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4,按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5‰向出票人壹次性收取承兌手續費;
5,銀行承兌匯票由縣級聯社依照短期貸款單筆、單戶余額權限統壹審批。超過權限的,向辦事處或省聯社報備。
三、申請所需資料
1,填寫《銀行承兌業務申請書》;經會計(審計)事務所年審過的近三年度和當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供其成立期限相當的財務會計報表。
2,承兌申請所依據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貨運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復印件及年檢證明;《國、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年檢證明。
3,公司章程、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並出具申請開立承兌匯票的正式文件。
4,法人代表、負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5,核對後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或代理人的簽字樣本。
5,經年檢的貸款卡及查詢碼。
四,電子承兌匯票的接收
如果壹家公司要想接收另壹家公司的電子承兌匯票,需要先為另壹家公司提供本公司的全名稱,銀行賬號,開戶銀行以及開戶銀行行號。提供所有資料後,電子承兌匯票就可以進行接收了。另外需要說到的是,接收公司在簽收之前,背書公司可以選擇撤銷;但接收公司簽收之後,背書公司就無法撤銷了。這裏提到的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壹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