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京人員要想在北京落戶需首先同時滿足“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等4個條件,然後通過9項具體指標進行積分。那4個條件具體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如果這幾項條件、指標都能達到,就可以通過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能力、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這7項導向指標計算得分。不要忘記,申請人還需要滿足兩項基礎指標,即有合法穩定就業、有合法穩定住所。
辦理地點:
積分落戶,是根據妳的自身情況,在滿足申請條件後,就可以到市公安局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辦理流程:
步驟壹:明白“積分落戶”的受理條件。
申辦單位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1)在網上填寫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申請表(請填寫準確並註意保存提交),填寫完畢以A4規格紙張打印壹式三份,加蓋單位人事章(或公章)後上報區人事局。
(2)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a、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b、在京固定住所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租賃證或住所所在地居委會提供的居住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c、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d、近期免冠壹寸彩色照片四張。
e、如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在京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對申辦材料符合受理標準的,予以受理,轉入初審程序。
步驟二:初審
(1)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相當資格、資質的人才。
(3)網上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準確無誤。按照初審標準進行初審,對符合初審標準的轉入復審。
步驟三:告知
對申辦材料不符合初審標準的,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壹次性告知申辦單位人事部門,待再次上報後進行復審。
步驟四:復審
對經初審後再次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對符合復審標準的轉入審定。
步驟五:審定及上報
按照初審標準對申辦材料進行審定,對通過審定的材料,通過網絡當場提交市人事局待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