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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公共利益的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濟寧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任城區2塊土地進行征收,涉及2個街道、5個村。現發布被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和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南漳街道躍進溝以東,季良公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征地公告!涉及濟寧2個街道5個村。

為保障公共利益的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濟寧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任城區2塊土地進行征收,涉及2個街道、5個村。現發布被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和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南漳街道躍進溝以東,季良公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征地公告!涉及濟寧2個街道5個村。

為保障公共利益的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濟寧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任城區2塊土地進行征收,涉及2個街道、5個村。現發布被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和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南漳街道躍進溝以東,季良公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南漳街道店子村、三軍村、鄭文村。

二。被征用土地的目的和用途

該地塊擬用於交通建設,用地性質為港口碼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進行土地狀況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被征收土地範圍內搶種、搶種、搶建,或者違反規定在征地預公告發布後搶種、搶建的,對搶種、搶建的不予補償。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將於2022年當日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方、附著物和青苗所有者按時出席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建議的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征地區綜合地價的批復》(省字[2020]74號)批準的濟寧市任城區征地區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用土地* * *涉及1地塊,二級地塊每畝補償7.5萬元。

被征收土地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濟寧市土地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資字子涵[2021]1946號)的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房屋(或工礦企業)補償安置的,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擬定並公布。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本公告將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村民小組以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同時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結束前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調查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土地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應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審核並妥善處理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

特此公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65438+2022年2月29日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和權屬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安珠街道車站西路以北、安石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安珠街宮白村和西貝街村。

二。被征用土地的目的和用途

該地塊擬用於工業建築和機械加工。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任城區2022年征地發展規劃的批復》(鄭路土字[2022]512號)批準的開發範圍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

三。進行土地狀況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被征收土地範圍內搶種、搶種、搶建,或者違反規定在征地預公告發布後搶種、搶建的,對搶種、搶建的不予補償。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將於2022年10月29日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方、附著物和青苗所有者按時參加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建議的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征地區綜合地價的批復》(省字[2020]74號)批準的濟寧市任城區征地區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用土地* * *涉及1地塊,二級地塊每畝補償7.5萬元。

被征收土地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濟寧市土地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資字子涵[2021]1946號)的規定執行。

被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房屋(或工礦企業)補償安置的,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制定並公布。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本公告將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村民小組以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同時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結束前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調查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土地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應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審核並妥善處理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

特此公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65438+2022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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