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是即將要實施的事。但全國統籌後,在深圳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壹般不會降低。
壹、全國統籌的內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在“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專欄中提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全國統籌的內容,指的是:
在全國範圍內統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待遇調整等政策,統壹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壹的信息系統和經辦服務管理體系,建立中央與省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適當加強中央事權。健全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建立中央對省級政府考核獎懲機制。
二、已領養老金的人不會受到影響。
現在已經領了養老金的人員,其養老金是不受影響的。壹般來說,在全國統籌之後,不會對統籌前已核算過的養老金重新按新的核算辦法進行核算,還是會按照原來已核算了的養老金金額進行發放。其養老金既不會降低,也不會增加。
三、全國統籌後退休的人,養老金降低的可能性不大。
雖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具體方案目前還未看到,但從“十四五”規劃中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內容來看,全國統籌的內容是在全國範圍內統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待遇調整等政策,統壹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壹的信息系統和經辦服務管理體系,建立中央與省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適當加強中央事權。
統籌的內容可能只是在參保繳費、待遇調整等政策及基本收支管理制度等方面統壹,估計對參保人員有影響的就是統壹繳費基數計算口徑、統壹繳費率、統壹養老金計發辦法,特別是統壹養老金計發辦法對養老金影響較大。如果經濟發達地區用欠發達地區的計發基數,養老金就可能降低。但這種可能性是不大的,估計計發辦法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不會使發達地區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受到很大的影響。相信,公布的方案肯定會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不會使參保人的利益受損的,也就是說,退休後的養老金應當不會受到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