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個平臺上有很多無效房源信息,給承租人帶來很多不便。”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越來越多的租房者習慣通過互聯網和手機App尋找合適的房源,而住房租賃公司和房地產經紀公司主要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房源信息,但良莠不齊,難辨真偽。
記者在網上采訪了虛假房源的問題和對策。
虛假標註房價
圖文描述嚴重不符。
據了解,去年以來,北京市大力規範網上房源發布,多次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集中約談各大網站,嚴查發布違法虛假房源信息,刪除違法房源信息92萬余條,凍結違法用戶賬號約7萬個。
記者在某網絡租房平臺搜索方圓5公裏內的房屋時發現,平臺上展示的大量房屋照片都非常漂亮,房間陽光、整潔、幹凈,每套房屋的裝修風格都大同小異。
記者選擇了壹套壹居室的房子作為租房者,聯系了發布房源的房產中介。房產中介稱,網上平臺顯示的房源首月2690元,但只有簽約1年以上的年租用戶才能享受這個價格,用戶月租為每月4690元。
當記者詢問房屋照片是否與真房相同時,房產中介稱是真房照片,但房屋已空置30多天,衛生狀況可能與照片不同。
壹位在上述網絡平臺租房的用戶也告訴記者,這個平臺上標註的部分房源價格與實際價格不符,租房服務費也比較貴。有的承諾的優惠服務不到位,服務態度不好。
也有租房者說,有的房產中介會以看房人多為由,建議租房者交500元定金來定房子。之後,如果租房者提出退押金,對方會用其他借口推脫拒絕。
“500元的押金就浪費了。假設後來真的簽了合同,可能還有其他問題。”租房者說。
壹位經常租房的租房者向記者描述了網上平臺發布房源時存在的壹些問題:有的房源圖文不壹致,文字描述有精裝修、拎包入住、家具家電齊全的標準,而在圖片中,房間裏只看到1的床和1的空調,墻壁發黃、掉漆、陳舊斑駁;有些房子的圖片被重復多次,張觀戴笠;其他圖片只展示盆栽、繪畫等裝飾或陳設,缺乏實際的室內場景。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互聯網交易平臺應切實履行平臺信息審核和管理責任:房屋照片與現實相符;租金、傭金等。應清楚標明;同壹房屋不得由同壹機構(含分支機構)重復發放;同壹房源由多家不同機構發布的,應當壹並展示;發布房源信息離架30天以上;不得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網絡平臺缺乏自律
虛假房源增加流量
對於網絡平臺上的壹些虛假房源,壹位房產中介告訴記者,很多裝修又好又便宜的房源都是假的,有些房源是反復發布的,有時候沒有那麽多房源出租。
“現在的房子確實交易快,業主心態變化很大。租房者要對此做好心理準備。”房產中介說。
在某住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對於壹些網絡平臺來說,其房源信息本身就存在很多問題,會增加此類平臺的違規交易現象,消費者維權時取證難度更大。”
嚴躍進認為,對於網絡平臺來說,發布虛假房源有兩個動機。壹種是故意,即通過虛假房源,尤其是虛假低價房源誘導購房者看房或租房。另壹種情況是無意識的,就是因為各種房源信息沒有及時清理,導致信息過期。
“壹些網絡房產平臺在兩個方面缺乏規範。首先是把平臺當成交易平臺,而不是市場定價的平臺。二是刻意強調大規模,而忽視交易過程的規範性合法性。”嚴躍進說。
在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看來,網絡平臺之所以發布虛假房源,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關註網絡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而增加所謂的流量,也可能發布壹些虛假廣告,最終獲取利益。"
邱也認為,對於違規發布虛假出租屋等問題,《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實都有相關的內部規定。具體包括:“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有權了解其購買或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消費者有權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獲得質量保證、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迫交易行為”。因此,在互聯網平臺發布虛假房源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根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網絡平臺不能提供發布虛假房源的經營者的有效地址、聯系方式和真實姓名,網絡平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所謂中介公司在平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網絡平臺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網絡平臺壹旦接到投訴,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等有效措施,可以免除責任。”邱對說道。
大力整治網絡信息
租賃市場管理日趨嚴格。
據了解,目前部分網絡平臺設置了舉報按鈕,用戶可以壹鍵投訴,提交網絡平臺相關部門審核。如果查實,虛假房源將被下架,發布信息的房產中介也將受到處罰。
雖然已經采取了相關措施,但還是有房產中介告訴記者:“真正的房子還是很多的。”
“以前壹些中介公司違規發布虛假房源。根本原因是他們沒有充分意識到類似的行為可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嚴躍進說。
嚴躍進認為,北京這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傳遞了壹些新的信號,比如“要深入貫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精神”。目前網絡房屋租賃信息確實需要大力整治,這對於規範市場行為,穩定市場秩序可以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這也讓網絡虛假租房的整治達到了壹個新的高度,中介機構必須重視。
邱認為,如果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規定能夠落實,將對發布虛假房屋租賃信息的中介產生強大的震懾作用。同時,有關部門也要加大對網絡平臺縱容虛假房屋租賃信息行為的處罰力度。
“從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看出,住房租賃市場的管理將趨於嚴格,尤其是對住房租賃信息的管理,將促進住房租賃市場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嚴躍進說。
嚴躍進還建議,在具體操作中可以適當延長“發布下架30天以上房源信息”的規定。尤其是對於相對優質的網絡平臺,適當延長房源的掛牌時間,可以讓網絡平臺自身在規範加強房源管理方面更加主動。
“除了監管措施,我們還應該利用市場手段來整頓住房租賃市場。在懲罰發布虛假房源行為的同時,也可以采取措施鼓勵網絡平臺發布更多優質房源,比如對壹些評價高、口碑好的網絡平臺給予壹定獎勵,以增強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嚴躍進說。
邱認為,如果消費者發現網絡平臺上有虛假出租房屋欺騙消費者,應及時投訴並向有關部門舉報,維護網絡房屋租賃交易市場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