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群工作辦公室
(1)負責起草黨工委工作計劃、總結等重大材料,組織、實施、監督各類黨務活動;
(2)負責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團隊文化品牌建設和團隊文化深化實踐;負責本單位目標考核體系的建設和實施;
(3)負責本單位和園區黨的組織建設、政治理論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園區黨員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工人、青年、婦女等群體開展工作;
(4)負責老幹部和統戰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行政監察、精神文明建設;
(5)做好黨務宣傳工作,負責黨務信息的收集、加工、反饋和調查;
(六)負責單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後備幹部選拔考核工作;
(7)負責科技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和科技外事工作,做好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政審初審工作;
(八)負責制定科技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規劃,組織國家、市、區人才工程的申報和實施;
(9)負責科技人才的統計、管理、培訓和服務;
(10)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森林管理局
(1)負責起草綜合行政材料,並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動態信息上報;
(2)負責重大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會議決定的專項工作、重點工作和事項的協調調度,並監督落實;
(3)負責對外聯絡,組織和接待國內外各類來訪和考察;
(四)負責辦理和督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和建議、CPPCC的提案;
(五)負責機關各項行政事務,文書處理、檔案、保密、信訪、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開、單位內部機構改革、單位制度化規範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整體推進石景山區科技進步考核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承擔石景山區國家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石景山區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七)承擔石景山區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
(8)協助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
(9)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規劃和建設部
(1)負責編制園區土地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建立園區規劃建設科學管理體系,實施園區土地日常管理,收集分析園區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建立和更新園區土地檔案;
(三)負責協調推進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資金並組織實施;
(4)負責生態園區的規劃和建設,改善生態園區的環境和配套設施,監督企業的環境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
(5)負責園區開發主體的選擇;
(6)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史靜科苑公司
(1)負責資金籌集、項目審批、征地拆遷、市政建設等工作。園區壹級土地開發情況;
(2)負責園區土地二次開發的協議簽訂、手續辦理、方案實施和安全監管;
(三)負責園區自有物業的接待管理、產權登記、租賃轉讓和日常維護;
(4)負責對接中關村發展集團的組建、重組和股權改革;
(5)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環境與發展部
(1)負責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園區發展規劃,協調產業功能布局;
(2)負責園區品牌建設,組織本單位對外宣傳營銷、渠道開發管理及展示,負責專題宣傳工作及科技石景山編輯發行管理;配合全委會工作重點做好宣傳推廣工作;
(3)負責公園景觀的改造和提升;負責產業基地和入駐企業及園區整體形象的協調和提升;
(4)負責推進園區信息化建設,打造“e石景山園區”;負責辦公室內部信息安全;
(5)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綜合研究部
(1)負責起草專項綜合材料;
(2)負責區域創新和戰略前瞻性研究;負責區域科技政策、區域知識產權政策和促進園區發展相關政策的決策研究和制定;
(3)負責市級以上軟科學研究項目的管理,協調本單位的研究工作;
(4)負責園區、產業培育基地、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企業的日常統計和經濟分析;
(5)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綜合項目部(集群推進辦公室、基地推進辦公室、生產力促進中心)
(1)統籌市級以上科技產業項目的組織、申報、管理、實施和驗收,負責匯總科委園區全口徑科技項目,主要負責市科委和文化創意產業項目的申報、組織和實施;
(2)牽頭推進區級科技計劃,統籌管理科技項目;負責社會發展項目的組織、管理和申報;負責區科技獎的推薦和評審工作;負責科技專家和顧問的聯絡及專家庫建設;
(三)負責區級科技經費的預算、決算、監督和規範管理;
(4)促進生產力促進中心的工作;負責北京數字娛樂產業示範基地推進辦公室;負責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推進辦公室工作;負責新興產業的推廣;
(五)牽頭推進重大科技項目產業化和產業平臺推廣應用、產學研結合和產業孵化體系建設;
(6)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企業發展部(知識產權管理服務中心)
(1)負責促進企業發展相關政策的實施;
(2)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合同登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前置審批;
(3)負責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推進相關產業聯盟建設、開放實驗室、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百項創新試點、企業股權交易和重組上市;
(4)負責組織申報重點新產品、火炬計劃和創新基金;
(五)協調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創新和服務體系,推進知識產權管理服務中心工作,承擔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
(6)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國內投資促進部
(1)負責建立投資咨詢服務渠道;
(2)負責招商中介平臺的建設、管理、拓展和培訓;
(3)負責園區國家投資顧問辦公室的組建、培訓和推廣工作;
(4)負責區域內現有閑置資產(包括土地、房產)的統計、發布和推廣;
(5)負責推進園區重點項目、吸引外資、引進大型企業;
(6)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國際投資促進司
(1)負責海外及國際招商;
(2)負責領導與其他委辦局招商引資的對接和落地;
(3)負責跟蹤服務“中國動漫城”落地,招商相關企業;
(4)開展自主招商,引進大型企業;
(5)做好區域內運營商招商工作;
(6)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資源投資促進司
(1)負責領導與其他委辦局的牽線搭橋服務;
(2)負責園區土地資源的招商工作;
(3)開展自主招商,引進大型企業;
(4)做好區域內運營商招商工作;
(5)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投資服務部
(1)負責企業準入政策的咨詢、登記和審批;
(二)負責園區招商企業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管理,負責園區招商企業的認定;
(3)負責為重點企業招商引資提供咨詢,提供全程“綠色通道”服務;
(4)負責協調本地區相關審批部門做好企業落地服務。推動建立園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服務機制;
(五)建立健全入園企業備案制度,管理入園企業檔案;
(6)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科技館(科普發展中心)
(1)協調全區科普工作,組織制定科普工作規劃、計劃、部署工作並監督檢查,配合本地區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
(二)負責本地區科普資源的收集、儲存、開發和利用,組織面向公眾的宣傳、展示和展覽活動;負責科普項目的征集、申請和組織管理;
(3)舉辦各類專題報告、講座和科普培訓,負責特色產業成果的科技傳播;
(四)負責科技館的安全衛生工作、基本建設、設施維護、物業管理和後勤保障;
(5)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財會部
(1)負責區科委及所屬事業單位區級財政資金、市級科技項目資金、中關村專項資金的預算、核算和決算。
(2)負責園區建設資金的核算;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負責政府采購;
(5)負責園區工會經費的管理;
(6)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公共醫療保健管理;為事業單位職工繳存社會保險基金;
(7)處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