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的個人基本信息;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增員模塊,對新參保人員進行增員操作;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信息報盤模塊,生成新參保人員的相關電子信息。
對已參加過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員,應辦理增員續保業務。單位持《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及其它相關材料和電子報盤信息,到所屬區縣經辦機構辦理個人續保手續。對於當年未進行過工資核定的續保人員,需同時提供《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
相關操作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個人信息錄入模塊,對續保人員進行個人信息錄入操作;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增員模塊,對續保人員進行增員操作;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通過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的信息報盤模塊,生成增員續保的電子信息。
註:
1.無論是新參保還是續保人員,均需要在個人基本信息中選擇參加險種,才能進行增員操作。
2.個人參加的險種不能大於單位參加險種。
3.單位參加險種變更後,單位社保經辦人應重新核實參保人員的參加險種,否則由此造成的報盤失敗等問題由單位自行負責。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