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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國家稅務局北京區(地區)稅務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相關參保單位、靈活就業繳費人員:

為確保2022年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壹金”)的正常歸集,進壹步提高服務便利性,按照“壹號壹源、信息共享、壹步辦理”的原則,現將2022年申請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本市社會保險費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險部門管理,稅務部門征收。住房公積金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和征收。為方便用人單位,簡化辦理程序,提高服務效率,2022年“五險壹金”繳費工資申報實行統壹入口、統壹標準、統壹口徑,用人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進行合並。申報完成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相關數據傳輸至稅務部門、醫保部門和公積金部門。

二。2022年“五險壹金”繳費工資申報時間為6月11至2022年7月20日。

三。用人單位以2021(自然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22年度“五險壹金”繳納工資的依據。申報時,月平均工資不設上限或下限;核定時,按照本市“五險壹金”上下限分別核定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申報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得隱瞞或者遺漏。自2022年7月起,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核定的基數核定繳費金額。

4.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自2022年7月起,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22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5.用人單位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申報“五險壹金”繳納工資,網上提交,即時生效,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用人單位也可以使用軟件“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企業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如果通過企業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需要打印2022年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匯總表壹式兩份。用人單位蓋章簽字後,妳拿著匯總表和錄用文書去社保經辦機構。

六、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執行

通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機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需打印《北京市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匯總表》壹式兩份,並加蓋主管部門印章,用人單位和社保經辦機構各留存壹份。

七、在市、區兩級人力資源公共* * *服務所(代)事業單位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通過首都網()申報202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周期。也可向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或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原社保所)舉報。繳費基數可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下限和上限之間自由選擇,繳費周期可選擇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按照本人上壹年度的基數確定2022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額作為繳費基數;支付周期為月付。

八、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申報用人單位工資“五險壹金”繳納情況,社會保險申報結果可隨時查詢;住房公積金申報結果可在7月單位委托歸集日之後查詢,非委托歸集單位可在7月20日之後查詢。住房公積金調整不成功的,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再次申報。

九、用人單位在辦理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業務時,或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及變更”業務時,如有疑問,可撥打社會保險熱線12333;用人單位在申請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如有疑問,可撥打公積金熱線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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