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相關政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和幫助中國企業參與我國與歐洲各國政府間高層交往,尤其是在中歐(盟)領導人會晤機制、中俄元首及總理定期會晤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政府首腦及經貿部長會晤機制以及雙邊政府間經貿混委會等框架內的相關活動。
2、舉辦和組織各類論壇、研討會、洽談會、 講習班和專題報告會,邀請中國和歐洲政府官員、著名專家、學者及企業界領袖講學,為會員企業和其他單位提供歐洲經濟發展、企業管理和國際貿易、投資最新動態。
3、組織中國企業家和管理人員在國內和赴歐洲培訓, 了解歐盟和歐洲各國有關法律、 法規和貿易投資環境、著名企業經營發展戰略;考察歐洲相關行業和企業發展現狀,學習歐洲企業先進管理經驗,尋找對口合作機會。
4、與中國和歐洲有關政府部門、 我駐歐洲各國以及歐洲各國駐華使館和經商機構、 行業協會、商會及相關企業建立聯系,為會員企業和其他單位及時提供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咨詢服務。
5、幫助中國企業開拓歐洲市場,在歐洲和中國舉辦有關展覽、洽談會和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對話會等活動,協助協調和解決中國企業與歐洲企業合作中出現的糾紛和問題。
6、利用中國和歐洲各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支持,促進中國和歐洲各國中小企業合作。
7、出版有關中國和歐洲各國經濟貿易法律法規、政策、動態和最新信息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