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EPE)
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人的權利僅限於個人持有的資本。公司章程應當包括合夥人及其出資情況(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程序與有限公司相同)。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由壹個自然人或者多個股東設立。公司由單壹自然人設立,或者設立後全部資本由單壹自然人持有的,需要將公司名稱變更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沒有資本要求。公司所有資本均分給合夥人,公司成立時需要資金全部到位。
公司章程
1,創始人姓名156或股東姓名6991,職業,3780固定地址和國籍;
2.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必須包含壹個或多個股東的姓名或者標明公司的經營內容。但是,無論如何,公司名稱必須明確表明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
3.公司的註冊營業地址;
4.公司的經營範圍。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範圍應當符合有關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得從事只允許以其他形式經營的業務;
5.公司投資總額。根據希臘現行法律,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所需di投資總額為654.38+0.8萬歐元,可以現金投資,也可以固定資產投資,但現金投資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50%;
如果公司的股東不是希臘國籍,那麽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在成立文件正式生效之前,銀行都必須出具證明,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已經進入希臘;
6.公司的經營期限。在公司章程中,應該為公司規定壹個固定的經營期限。
3.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向稅務機關登記,並向稅務機關購買經稅務機關蓋章的公司賬簿。同時,有限責任公司還應在當地商會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