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車又稱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汽車,是指通過配備先進的傳感器等設備,運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新壹代汽車,逐漸成為智能的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
第二,戰略意義
有利於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突破關鍵技術瓶頸,提升新壹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引領能力,培育產業發展新優勢;
有利於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數字經濟,壯大經濟增長新動能。
三、發展趨勢
智能汽車已經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方向;
從技術角度來看,汽車正在逐漸從人工控制的機械產品向電子信息系統控制的智能產品轉變。
從產業層面看,汽車與相關產業全面融合,呈現出智能化、網絡化、平臺化發展的特點。
從應用層面來說,汽車將逐漸從簡單的交通工具轉變為智能的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成為新興業態的重要載體。
從發展來看,壹些跨國公司率先進行產業布局,壹些國家積極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智能汽車已經成為汽車強國的戰略選擇。
四。戰略願景
到2025年,具備自動駕駛條件的智能汽車大規模生產,特定環境下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應用於市場;
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系統及相關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車載無線通信網絡(LTE-V2X等。)實現區域覆蓋,新壹代車載無線通信網絡(5G-V2X)在部分城市和高速公路逐步應用,高精度時空參考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
不及物動詞保障措施
意見明確,要加強組織實施,完善支持政策,強化人才保障,深化國際合作,優化發展環境。
其中,在完善扶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確,要加強稅收金融政策引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落實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財稅優惠政策
不及物動詞主要任務
該政策部署了六大任務,涵蓋了突破關鍵基礎技術、提升測試評估技術等20多項具體任務,即:
(1)構建協同開放的智能汽車技術創新體系:1。突破關鍵基礎技術。2.改進測試和評估技術。3.?開展應用示範試點。
(2)構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車產業生態圈:4。提升行業核心競爭力。5.培育新的市場主體。6.創新的工業發展模式。7.促進新技術的轉化和應用。
(3)構建先進完整的智能汽車基礎設施體系:8。推進智能道路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9.構建大範圍的車載無線通信網絡。10.建設面向車輛的全國高精度時空參考服務能力。11.建設覆蓋全國路網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統。12.建設國家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制基礎平臺。
(四)構建系統完善的智能汽車法規標準體系:13。完善法律法規。14.提高技術標準。15.促進認證和認可。
(五)構建科學規範的智能汽車產品監管體系。16.加強車輛產品管理。17.加強車輛使用管理。
(六)構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車網絡安全體系。18.完善安全管理聯動機制。19.?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20.加強數據安全監督管理。
七、?突破關鍵基礎技術
開展復雜系統架構、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制、人機交互、人機駕駛、車路交互、網絡安全等基礎前瞻性技術研發;
重點突破新型電子電氣架構、多源傳感器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臺、車載無線通信網絡、高精度時空參考服務、智能汽車基礎地圖、雲控制基礎平臺等* * *交叉技術。
八、提高測試和評估技術
建立和完善智能汽車測試評估體系和測試基礎數據庫。
重點研發虛擬仿真、軟硬件仿真、實車路試等技術和驗證工具,以及多層次測試評估體系。
推進企業和第三方技術檢測、安全運行檢測評估機構能力建設。
九、開展應用示範試點。
開展智能汽車在特定區域的測試運行和示範應用,驗證車輛環境感知的準確性、場景定位的準確性、決策控制的合理性、系統容錯和故障處理能力、智能汽車的基礎地圖服務能力以及“人-車-路-雲”系統的協調性。
在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市級智能汽車大規模綜合應用試點,支持優勢地區創建國家車聯網試點地區。
十、提升行業核心競爭力
推進車載高精度傳感器、汽車級芯片、智能操作系統、車載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臺等產品研發和產業化,打造智能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
加快智能系統的推廣應用,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智能汽車品牌。
XI。培育新的市場主體
整合優勢資源,形成產業財團和聯盟。
鼓勵整車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產品提供商,鼓勵零部件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關鍵系統集成提供商;
鼓勵人工智能、互聯網等企業發展成為自動駕駛系統解決方案的龍頭企業;
鼓勵信息通信企業發展成為智能汽車數據服務提供商和無線通信網絡運營商;
鼓勵交通基礎設施相關企業發展成為智慧城市交通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
十二。創新的工業發展模式
積極培育道路智能設施、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車聯網、網絡安全、智能出行等新業態。
加強大數據在智能汽車復雜使用場景中的應用,重點在數據增值、出行服務、金融保險等領域,培育新的商業模式。
優先探索封閉區域的智能汽車出行服務。
十三、促進新技術的轉化和應用。
開展軍民聯合研究,加快北鬥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和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在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應用。
推進車輛電子控制、高性能芯片、激光/毫米波雷達、微機電系統、慣性導航系統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軍事技術轉化應用,加強自動駕駛系統、雲控基礎平臺在國防軍工領域的開發應用。
十四、?推進智能道路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制定智能交通發展規劃,建設智能道路和新壹代國家交通控制網絡。
分階段、分區域推進道路基礎設施信息化、智能化、標準化建設。
結合5G商用部署,推廣?5G與車聯網的協同建設。
統壹通信接口和協議,推動道路基礎設施、智能汽車、運營服務、交通安全管理系統、交通管理指揮系統等信息互聯互通。
十五、建設國家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制平臺。
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和數據資源,統籌建設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基礎平臺。
重點開發建設邏輯協調、物理分散的雲計算中心、標準統壹、開放接入的基礎數據中心、風險可控、安全可靠的雲控制基礎軟件,逐步實現基礎數據融合在車輛、基礎設施、交通環境等領域的應用。
十六、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
構建軟硬件結合的多層縱深防禦安全防護體系,加強星上芯片、操作系統和應用軟件的安全可靠性設計,開展星上信息系統、服務平臺和關鍵電子元器件的安全檢查,加強遠程軟件更新和監控服務等安全管理。
實現統壹的身份權限認證管理。
建立北鬥系統抗幹擾反欺騙安全防護體系。
按照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的標準和規範,建設智能車聯網安全態勢感知平臺,提高應急能力。
參考鏈接: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