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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指定印刷合同標準版

合同號: _ _ _ _ _ _ _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甲、乙雙方根據本項目(招標編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開招標結果,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壹條為了規範支出,節約資金,提高定點印刷廠的印刷質量和服務水平, 甲方確定乙方為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可以 承擔信封(或公務用紙、內部文件資料匯編、培訓資料、報表、票據、證書等的印刷。 )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含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人民團體,以下簡稱用戶)的相關服務。

第二條乙方承接用戶打印業務時,按照乙方招標文件《開標壹覽表》表1中承諾的優惠價格費率收取費用。各種印刷材料的價格應參照開標壹覽表表2中的投標報價確定。

乙方承諾的價格優惠率:

信封:_ _ _ _ _ _ _%(或公文紙、內部文件資料匯編、培訓資料、對賬單、證書等。: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辦理印刷業務的程序

1.用戶可以選擇乙方作為打印機。

2.乙方根據用戶的打印需求提出報價,用戶確認後,乙方與用戶簽訂打印合同。印刷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具有押金性質的費用。

3.乙方應根據合同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成後,乙方必須將樣稿發給用戶校對確認,用戶校對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始印刷。

4.印刷品經用戶驗收簽字後,乙方應與用戶辦理結算手續。

第四條費用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承接的印刷業務,乙方出具由甲方統壹印制的《中央國家機關指定印刷品驗收單》(以下簡稱驗收單,見本合同附件三)。用戶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直接與用戶結算。

第5條驗收標準

印刷品必須符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滿足用戶的要求,內容正確,材料正確,紙張光滑,墨色均勻,頁碼正確,尺寸統壹,裝訂整齊,包裝牢固,標簽準確。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檢查乙方的生產和管理情況。

2.有權對印刷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用戶發現和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3.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投訴。如投訴屬實,通知乙方及時改正,並按第九條相關規定處理。

5.甲方對用戶打印費用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中央國家機關部門名錄》作為合同。乙方特此確認甲方印刷單位的成員並履行本合同。如果《中央國家機關部門目錄》的內容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協調乙方與用戶在定點印刷中的關系,與相關部門壹起解決和處理印刷過程中出現的糾紛。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乙方的權利

1.除印刷服務和乙方承諾外,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戶提出的其他要求。

2.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和用戶打印過程中的不當要求和違規行為,並要求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3.對印刷資金未兌現或不足的印刷業務,有權拒絕印刷。

4.如遇國家有關部門價格調整,可按其規定進行調整並報甲方,但優惠承諾不變。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印刷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2001第315號),依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和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誠實守信。

3.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印刷質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印刷業務,確保不發生質量問題。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所有印刷資料的內容都要保密,所有印刷過程都要指定專人監督管理,做到印刷內容保密,印刷文件不帶出工廠。打印後,所有過程中可能泄露的各種資料要及時在用戶面前銷毀,電腦中存儲的文件要永久刪除。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的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5.用戶需要打印時,到達用戶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6.優先安排中央國家機關印刷品的排版制版、印刷、裝訂和免費發放。

7、原則上按國家統壹的文件格式和標準打印,如果用戶有特殊打印要求,應積極配合滿足用戶需求。

8.加強對接單、排版、制版、印刷、裝訂、包裝、運輸、驗收、入庫的全過程管理,確保每個環節不出差錯,差錯率為零。

9.已制版印刷的膠片和ps版應妥善保管,同壹印刷項目不得第二次收取制版費。不允許重新生成ps版本。

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驗收單及相關資料,以備查驗。

11.遵循誠信原則,做好定點印刷服務,杜絕不正當競爭。

12.建立定點印刷檔案,每季度結束前5天向甲方提交《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業務驗收單》和《季度報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中規定的印刷項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戶簽訂的印刷合同的規定向用戶支付經濟補償。

2.因印刷質量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印刷品的丟失和泄露,甲方或用戶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4.乙方接受用戶印刷委托後,不得轉廠印刷。否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進行處罰。

第九條監督管理

1.甲方負責評估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評標結果將作為乙方今後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指定印刷廠投標時的評標依據。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表現給予表揚通知或扣分。乙方的基本分為3分,每扣除壹分,甲方將沒收乙方三分之壹的履約保證金。得分為零時,甲方將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並取消乙方指定印刷廠的資格。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將被通報表揚:

1.本合同有效期內未被扣分;

2、經調查,用戶滿意率達到95%以上。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將受到處罰並扣分:

L、乙方每被用戶有效投訴壹次,扣L分;

2.在甲方組織的檢查中,如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扣1分;

3.交付印刷品返工兩次及以上,扣1分。

4.用戶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打印業務的,扣1分。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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