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增改革之後,適用於6%增值稅稅率的類型是現代服務業的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類服務、技術研發服務、文化創意類服務、輔助物流服務等等。但是有形動產的租賃類服務並不在此類服務業的範圍之內。
咨詢服務合同的要求:
1、定義;
2、咨詢服務項目;
3、陳述聲明與保證;
4、乙方的項目服務團隊;
5、服務費用與付款條件;
6、甲方權利與義務;
7、乙方權利與義務;
8、項目成果驗收;
9、知識產權;
10、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1、違約責任;
12、不可抗力;
13、合同生效和文本;
14、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程租、期租業務,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從事濕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業服務征稅,適用稅率為1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雹帶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源晌蘆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壹)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謹尺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