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中zhi的《國別報告-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國別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關聯方”。
填報跨國企業集團在第1列填報的國家(地區)每個成員實體與該跨國企業集團在《國別報告-跨國企業集團成員實體名單》(中英文表)中填報的其他成員實體發生交易取得的收入,並按第1列填報的國家(地區)匯總之和。
企業應當依據財務會計核算明細準確劃分境外關聯交易、境外非關聯交易、境內關聯交易、境內非關聯交易。無法準確劃分的,應當確定其他劃分方法,並說明具體的劃分標準。
擴展資料應準備同期資料的納稅人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企業,應當準備主體文檔:
(1)年度發生跨境關聯交易,且合並該企業財務報表的最終控股企業所屬企業集團已準備主體文檔。
(2)年度關聯交易總額超過10億元。
2、年度關聯交易金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企業,應當準備本地文檔:
(1)有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照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超過2億元。
(2)金融資產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3)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4)其他關聯交易金額合計超過4000萬元。
3、特殊事項文檔
特殊事項文檔包括成本分攤協議特殊事項文檔和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企業簽訂或者執行成本分攤協議的,應當準備成本分攤協議特殊事項文檔。企業關聯債資比例超過標準比例需要說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應當準備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
在2018年度內僅與境內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納稅人不需準備同期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填報口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