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郵箱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DZHR03120023
版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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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1.目的是鼓勵公司全體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對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反映意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員工表達意見的渠道。
2.範圍
公司的所有員工
3.權力和責任
人力資源部負責宣布總經理郵箱的管理指令,總經理秘書負責打開郵箱,整理所有投入郵箱的書面材料,上報總經理。
4.定義
沒有
5.內容
5.1公司全體員工可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反映不良問題,提出意見。
5.2必須簽署合理的提案,以便公司查詢和進壹步了解提案,評估提案人的可行性和報酬。
5.3提出個人意見和反映問題有無簽名。
5.4本公司總經理信箱用於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呼聲,不得對公司同事和上級進行人身攻擊、誣陷和打擊報復。壹經查實,有上述行為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5.5對公司經營管理有益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公司內部管理團隊會給予壹定程度的獎勵(見下表)。
等級
內容描述
獎勵金額
壹個
它具有壹定的創新性,完全可以實現,具有很大的回報價值。
1000元
二
科學可行,但公司短期內不會實施。
八百元
三
揭露不良管理和經理是通過調查核實的。
兩百元
四
其他有價值的建議
10元
5.6意見和建議的提出者在移交材料時必須寫清楚,實事求是,便於追溯。
5.7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客戶每周六收集,匯總的具體內容由總經理決定。人力資源部將對上述工作進展結果進行公開透明的公布。
5.8以上建議或意見,除總經理郵箱外,還可通過網站發送至總經理郵箱。
5.9公司相關人員應對員工的揭發和檢舉嚴格保密。
準文本
支票
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