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調查現場吧!
第壹場
3月25日晚20時40分左右,七星交警大隊在七星區三裏店路口開展夜查整治行動時,從普陀路駛來壹輛無牌照的兩輪摩托車,駕駛員未戴安全帽。當執勤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司機羅稱駕駛證被扣。隨後,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吹氣酒精測試。經檢測,摩托車駕駛員羅某血液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羅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臨時通行許可駕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證依法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二輪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26分、罰款總額1450元、拖帶車輛的處罰。
妳以為玉米只查晚上酒駕?那妳就錯了!桂林交警,根據上級公安機關要求,結合各大隊自身轄區特點,不分時間地點,嚴查酒駕!
場景2
3月25日,興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歸姓路新桂花園路段集中整治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天下午15: 28,執勤民警對壹輛車牌為桂CXXXX5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車窗壹搖下來,民警就聞到車內壹股酒味。民警立即對車輛駕駛員蘇某進行了酒精檢測儀檢測。經檢測,結果為3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據司機蘇某交代,中午他和朋友在壹家飯店吃飯時喝了點白酒。吃完後休息了壹會兒,感覺酒勁過去了。我打算去菜場買點東西回家。我從未想過被執勤的警察抓住。
執勤民警依法扣留蘇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
集中(註意力)
3月25日是全區首次夜查統壹行動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1壹線大隊協調轄區各警種和高速路政運營單位,開展全市雨中夜查統壹行動。期間,* * *出動警力執法人員263人次,設置整治檢查站21個。
支票
交警部門在高速公路卡口、國道、市內主幹道檢查各類車輛和駕駛人。
調查和起訴
昨晚,* * *檢查車輛1234輛,查處違法車輛160余輛,查扣違法機動車42輛。其中,酒後駕駛43起,駕駛報廢車2起,無證駕駛6起,涉牌涉證7起,超載3起,高速公路疲勞駕駛3起,其他違法83起。
我再次提醒交通參與者,桂林公安交警部門的整治行動還會繼續,酒駕,害人,不貪酒?不要心存僥幸,妳會後悔因酒駕被判刑的。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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