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是董事會的成員之壹。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經營管理決策的權力。在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壹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擁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CEO的主要職責是:
壹,對公司的壹切重大經營運作事項進行決策,包括對財務、經營方向、業務範圍的增減等;
二,參與董事會的決策,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三,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四,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五,任免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
六,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提交年度報告。
CEO的其他職責還可以包括樹立、鞏固或變更企業文化,團隊建設等等。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把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權交給最有能力去管理公司的人,這個人就是CEO,也就是首席執行官。有時候,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主管(CFO, Chief Financial Officer)、人事部主管、營運主管(COO, Chief Operations Officer)、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