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原材料
勞動合同
法律
方法/步驟
如果公司裁員,不出具辭退證明,妳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要求他們出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們可以要求三種不同的效率證明:
壹、勞動合同到期:持此合同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失業手續,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第二,勞動合同未到期,公司辭退妳,也要出具證明到社保部門進行失業備案,妳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第三,妳在勞動合同到期前申請離職。這種情況,公司也要出具證明,說明妳因個人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這種情況下,不能拿著證明去社保部門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
企業未出具辭退證明的,直接向勞動仲裁部門舉報,要求企業支付壹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
需要註意的事項
1.了解勞動合同法;
保護自己的利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