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者脅迫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被人以不雅視頻和照片相威脅,甚至說不給錢就發布網上,行為人采用威脅、勒索、恐嚇等手段,讓受害人感到恐懼,迫使受害人交出財物,這明顯是敲詐勒索。如果受害人不交出財物,就是敲詐勒索未遂。如果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沒有危險,可以不管。但是視頻敲詐也是敲詐,涉嫌敲詐勒索。為了保護自身利益,應該及時報警。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門。犯罪分子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的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壹百壹十條改為第壹百三十五條,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