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是情節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必須達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程度才構成犯罪。而具有相當程度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質特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可以分為“嚴重擾亂”和“社會秩序”兩個方面來理解,而這兩者的判斷都帶有壹定的主觀色彩和抽象成分,因而在司法實踐中除了進行社會危害性的實質判斷外,還必須以現實公***秩序遭到破壞作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入罪的處罰基礎。社會秩序的範圍包括公***場所秩序、公***交通秩序、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秩序、公民日常生活秩序、職能部門正常工作秩序等方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八十壹條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