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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能成為人類的原因

法律分析: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正在執行刑罰或者刑事強制措施的;

3.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經理,並對該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三年的;等等。

法律依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貪汙賄賂、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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