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吸收直接投資
(1)企業吸收直接投資籌集的資金壹般可分為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和吸收個人投資三類。
(2)吸收直接投資的特點:有利於提升企業信譽,盡快形成生產能力,降低金融風險;但資金成本高,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
優點:可以盡快形成生產力,信息溝通容易。
缺點:資金成本高,不容易進行產權交易。
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序:
1,確定融資金額
壹個企業在新建和擴大業務時,首先要確定需要的資金量。資金需求應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和供銷狀況進行核定,確保資金籌集量與資金需求相稱。
2、尋找投資單位
企業不僅要廣泛了解相關投資者的資信、財力和投資意向,還要通過信息交流和宣傳,使投資者了解企業的經營能力、財務狀況和未來預期,以利於公司找到最合適的合作夥伴。
3.談判和簽署投資協議。
在找到合適的投資夥伴後,雙方進行具體協商,確定投資的金額、方式和時間。企業應盡可能吸收貨幣投資。
如果出資方確實有先進、合適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也可以采用非貨幣出資。實物投資、工業產權投資、土地使用權投資等非貨幣資產。
雙方應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定價。出資額和資產評估確定後,雙方應簽訂投資協議或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4.獲得募集資金
投資協議簽訂後,企業應按規定或計劃取得資金。如果采用現金投資,通常需要編制資金計劃,確定資金期限、每期金額和分配方式。
有時投資者必須明確撥款的用途,例如將撥款分為固定資產投資撥款、流動資金撥款和專項撥款。如果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壹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核實財產。
財產數額是否準確,特別是價格是否高估或低估,關系到所有投資者的經濟利益,必須嚴肅處理。必要時可聘請專業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取得資產。
2.發行普通股
(1)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具有經營權、可變動股息的股票。普通股具有股票的壹般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最基本部分。
(2)普通股股東壹般具有以下基本權利:對公司的管理權、分享剩余的權利、出售或轉讓股份的權利、剩余財產的請求權。
(3)普通股融資的特點:無固定利息負擔,無固定到期日,融資風險小,可增加公司聲譽;而普通股融資資金成本高,容易分散控制權。
優勢
①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不構成固定費用;
(2)沒有固定的到期日,所以不需要還款;
③籌資風險小;
(4)普通股可以作為債權人損失的緩沖,發行普通股可以增加公司的聲譽;
⑤集資限制較少。
劣勢
①資金成本高;
(2)出售普通股會將投票權和控制權分散給新股東,容易分散控制權。
3.長期借款
(1)長期貸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使用年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貸款。
(2)長期貸款按是否需要擔保分為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
(3)長期貸款的還款方式包括:定期付息,到期壹次性還本;定期等額還款法;通常小部分本息分期償還,大部分在期末償還。
(4)長期借款與其他長期融資方式相比,具有融資速度快、融資成本低、貸款靈活性較大的特點,但有諸多限制。
優勢
1,快速融資。
2.貸款是靈活的。
3.成本低。
4.充分發揮財務杠桿作用。
5.企業很容易保守財務秘密。
劣勢
1,融資風險高。
2.使用上有很多限制。
3.集資金額有限。
4.發行債券
(1)債券是發行人承諾在某壹日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壹種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債券的面值、債券的期限、債券的利率和利息、債券的價格。
(3)債券按發行主體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根據有無抵押擔保,分為信用債和擔保債;根據能否轉換為股份,分為公司債券(不可轉換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
(4)債券融資的特點:資金成本低,確保控制,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但債券融資風險高,限制多,融資額度有限。
優點和缺點:
發債的利弊介於上市和銀行借款之間,也是壹種比較實用的融資手段,但關鍵是選擇合適的發債時機。在選擇發債時機時,要充分考慮未來利率的趨勢預期。
債券種類很多,國內常見的有公司債、企業債、可轉債。公司債要求低,而企業債要求相對嚴格。
只有國有獨資公司、上市公司和兩個國有投資者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發行資格,對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資本金有嚴格限制。可轉債只能由重點國企和上市公司發行。
發債融資具有還款周期長、附加限制少、資金成本低等優勢,但手續復雜,對企業要求嚴格。
而且我國債券市場相對清淡,交易不活躍,發行風險較大,尤其是長期債券,面臨較大的利率風險,缺乏風險管理的金融工具。
5.融資租賃
(1)租賃是指在承租人給予壹定報酬的條件下,出租人授予承租人在約定期限內占有和使用該財產的權利的合同行為。
(2)融資租賃又稱融資租賃,有售後租回、直接租賃、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優點和缺點:
融資速度快,限制少,設備淘汰風險小,償債負擔輕,稅負輕;但是,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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