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經營規範》適用於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包括飯莊、酒家、酒樓、餐館、餐廳(含飯店、賓館、酒店對外經營的餐廳)、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以及集體用餐配送企業。本標準與相關的法規和標準進行了銜接,分別從從業資格、運營場地、設備設施、規章制度、衛生安全、後續處理等多個方面對企業資質及經營管理做出了明確、合理、詳細的規定,同時為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確保服務質量,本標準充分考慮了不同經營模式、不同營業面積企業的具體情況,提出了與之相應的要求,既具有較高的行業指導作用,又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此外,本標準還根據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對餐飲企業的節能降耗、環境保護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對構建節約型餐飲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據測算,目前我國餐飲業吸納從業人員近2000萬。2006年,我國餐飲業零售額達到10345.5億元。今年上半年,餐飲業零售額達到5813.7億元,同比增長18%,比去年同期增幅高出2.7個百分點,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