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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地方稅務局派出機構

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玉山鎮範圍內工業、加工修理、建築、房地產企業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玉山鎮除工業、加工修理、建築、房地產以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招商局城區範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玉山尚湖度假區範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於海鎮範圍內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和管理。

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梅裏鎮範圍內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

第十三稅務分局

負責新港鎮範圍內(含外資企業)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負責常熟經濟開發區轄區內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

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東浜鎮範圍內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

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唐智鎮範圍內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和管理。

第十稅務分局

負責沙家浜鎮、古力鎮和東南開發區範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戶(沙家浜鎮、古力鎮和東南開發區招商引資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戶)的稅收征管。

第十壹稅務分局

負責新莊鎮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稅收征管。

第十二稅務分局

負責李安堂鎮、王莊鎮、張橋鎮、唐冶鎮地方稅收、基金和規費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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